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管理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已建立陕西省高中学考合格考考籍的考生。
2.拟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中学考合格考成绩转入我省,且具有我省户籍的考生。
二、受理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事项
包括考生个人申请和学校网上操作两部分。须考生个人申请的事项为:考籍基本信息变更、省内考籍档案转移、外省成绩转入认定等,由学校网上操作的事项为:考籍状态信息变更。各事项的主要内容是:
(一)考籍基本信息变更
考生在公安机关完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变更后(普通高中在校生还须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学籍信息更改),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申请相应的考籍基本信息变更。
(二)省内考籍档案转移
因户籍或学籍在省内迁转,需变更考籍所在县(区)或就读学校信息的考生,应在完成户籍或学籍迁转手续后,在规定时间段内在高中学考管理平台办理考籍档案转移手续。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考籍档案转移的考生,方可在考籍转入地报名参加2025年高中学考合格考;未能完成考籍档案转移的考生,只能在原考籍地报考。
(三)外省成绩转入认定
1.转入认定对象。具有我省户籍的考生,拟将本人在外省取得的高中学考合格考成绩转入我省,应持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高中学考合格考成绩证明(证书、成绩报告单等,以下简称“外省成绩证明”),申请我省相应科目高中学考合格考成绩的转入认定。我省不受理非陕西户籍考生成绩转入认定申请。
2.转入认定科目。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科省级统考科目。市级统考科目的转入认定,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3.成绩转换办法。我省高中学考合格考省级统考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E等为不合格。外省成绩转换为我省成绩的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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